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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樣調整裝配式建筑計價模式來適應未來裝配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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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國裝配式建筑計價模式較為混亂,費用構成模糊不清,發展較為緩慢。本文從預制構件生產計價、現場裝配式計價、預制構件生產與裝配的計價整合三個方面,分析裝配式建筑的費用構成,確定預制構件生產與裝配一體化計價方式,并輔以案例進行論證,以期給后續裝配式建筑的工程造價確定提供幫助。


01 裝配式建筑計價分析


裝配式建筑的計價涉及預制構件生產與現場裝配式兩個階段,其中預制構件生產階段的計價方式因預制構件生產發展階段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計價方式。因此,分兩種方式來研究裝配式建筑的計價方式。


預制構件生產與裝配分離的計價


1.預制構件生產計價分析


預制構件生產階段是裝配式建筑相較于傳統現澆建筑的特有階段。不同于施工企業的附屬加工廠所遵循的施工企業成本核算制度,預制構件的加工工廠是獨立法人,遵循的是工業企業成本核算制度,因此應對預制構件生產階段成本及價格費用進行分析和獨立研究。


(1) 預制構件價格分析


預制構件是一種特殊的工業產品,其價格構成應遵循工業品價格構成,但由于現階段我國預制構件生產還沒有達到標準化水平,因此其生產階段的價格只是出廠價格。具體的預制構件的價格構成見表1。



表1簡明清晰地分析了預制構件的價格構成。本文從預制構件生產特點的角度出發,利用現有部門規章條文的具體規定分別從建筑企業和工業制造企業兩個方面對預制構件造價構成要素內容進行詳細分析,具體分析見表2。



由表3可以看出,裝配式建筑的預制構件生產制作階段的計價程序可以分為4個步驟:


①根據工料定額確定預制構件組成部分的價格,比如人工、鋼筋、混凝土等的價格;


②根據預制構件各組成部分的含量確定制作價格;


③由預制構件制作價格、管理費用、制造費用和利潤確定出廠價格;


④出廠價格加上增值稅和運輸費即為預制構件生產階段的最終價格。


2.預制構件現場裝配施工計價分析


根據GB 50500—2013《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可采用全費用單價,即將規費及稅金計入綜合單價中,但為了計算簡便,本文將現場裝配費用構成定義為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結合本文對費用項目的修改,具體的計價方法見表4。



根據建標〔2013〕44號文規定: 分部分項工程費及單價措施費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管理費、現場管理費、利潤、増值稅; 總價措施費等于取費基礎與費率的乘積; 其他項目費中暫列金額及暫估價根據發包人給定的標準計取,計日工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總承包服務費的計取依據招標文件的內容向總承包人提出要求; 規費即工程排污費,按工程所在地環境保護部門的規定按實計取??傊A制構件裝配施工階段的計價程序和費用構成與普通現澆工程基本一致。


3.預制構件生產與裝配的計價整合


目前我國裝配式建筑仍處于初級階段的模式,裝配式建筑的計價可以分為預制構件生產階段和現場裝配施工階段,裝配式建筑應是一個完整的計價方式,因此需要對兩階段的計價工作進行整合。


目前整合方案可以分為兩種:


一種是將預制構件作為現場裝配施工階段的單獨項,兩階段采用簡單合成的方法;


另一種是將預制構件作為現場裝配施工階段的材料費進行計價,并作為措施項目費等費用的取費基礎。


本文采取預制構件作為現場裝配施工階段的材料費計入分部分項工程費中,具體計價程序見圖1。


圖1 裝配式建筑的整合計價方式


由圖1可知,將混凝土、鋼筋、金屬埋件等材料制作成預制構件,產生制作價格,與制作費用、管理費用、利潤、稅金、運輸費形成分部分項費,也就是將預制構件作為現場裝配材料的一部分,其預制構件價格將列入分部分項費中,作為措施項目費的取費基礎。目前我國裝配式建筑項目招投標有工程總承包和預制構件生產、現場裝配施工兩階段單獨發包兩種發承包方式。其中預制構件和現場裝配施工單獨發包時,預制構件作為甲供材料計入分部分項費用,這種方式可以使建筑的工程造價構成要素與普通現澆工程項目一致,從而保證兩種方式的計價程序一樣。


綜上所述,將預制構件的價格作為分部分項中材料費的一部分,這種方式更適宜與傳統造價制度銜接,更適合目前裝配式建筑的發展。


預制構件生產與裝配一體化計價


隨著裝配式建筑在我國發展逐漸成熟,形成了以通用預制構件為基礎的通用體系,預制構件的標準化、系列化、商品化及專業化程度更高。用戶可通過產品目錄購買所需的預制構件,并且有直接的報價,不需要再對預制構件進行單獨計價。根據對上文關于預制構件生產與現場裝配計價整合方案的分析后發現,在裝配式建筑發展成熟階段,預制構件逐漸商品化,其性質與建筑材料相類似,所以更適合采用將其作為材料的一部分計入分部分項工程的方式,具體計價程序與預制構件生產與裝配的計價整合過程一致。


02 案例分析


為使裝配式費用構成及計價方式更加清晰,本文以某項目中預制構件———疊合板為例進行探討。目前山東疊合板的計價包括預制構件費和現場裝配施工階段的施工費,具體各階段的費用構成見表5、表6。



由表5和表6可知,該項目疊合板預制構件費用包括材料費、人工費、運輸費、措施費、其他費、管理費、利潤、稅金,與預制構件生產階段制作費、制造費、管理費、利潤、稅金及運輸費對應; 現場疊合板作為甲供材料,其施工費用包括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稅金。由此可知,我國裝配式建筑基本適用于預制構件生產與裝配一體化計價模式,可將預制構件作為特殊材料,在現場裝配施工階段以材料費計入工程造價。


03 結語


本文從預制構件生產階段計價、現場裝配施工階段計價、預制構件生產與裝配計價三個方面整合分析裝配式建筑工程造價構成,確定裝配式建筑的預制構件生產與裝配一體化計價模式,給未來裝配式建筑的計價及發展提供一定方向和思路。

來源:項目管理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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