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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三部門發文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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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遼寧省交通運輸廳 遼寧省水利廳 關于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通知


遼住建[2020]56號


各市,沈撫示范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審批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遼政辦發〔2020〕8號),切實把各項政策規定落實落細,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積極培育壯大新動能,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加快推動全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化資質改革


(一)放寬在遼施工建筑業企業資質承攬業務范圍


1.企業資質及履約能力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其中一項資質的一級及以上總承包企業,可以在省內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間、水利水電工程和港口與航道工程之間,互跨專業承接同等級業務。


(2)企業需以保函、保險、擔保等方式提供合同總價10%的履約擔保。


2.信用記錄


(1)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業公共信用評價等級達AA及以上。


(2)近3年承建的工程項目未發生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3)近3年無建筑、公路、水運、水利市場不良信用信息。


3.項目負責人


(1)具有擬承包工程項目對應專業的注冊建造師執業證書,且注冊在擬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企業,并與該企業建立正式勞動關系、繳納社會保險。


(2)近5年具有擔任與擬承包工程項目同類別、同等級(或以上)工程施工項目經理的有效業績。


(3)注冊執業期間無違法違規行為和不良信用信息,擔任施工項目經理的工程未發生過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4.有關要求


建設單位在發包市政公用、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工程時,不得排斥符合上述條件的施工總承包企業參與競爭。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評標辦法等招標文書中,應給予上述跨專業承接同等級業務的企業與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同等待遇,不得設置歧視性條款,不得區別對待。在選擇施工企業時,如設置專業初始業績門檻應比照項目規模為跨專業企業合理設置業績條件。施工總承包單位要將安全生產放在首要位置,對承包范圍內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二)打破注冊在遼建筑業企業資質逐級晉升限制


1.申請專業


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不高于總承包資質等級的地基基礎、電子與智能化、消防設施、防水防腐保溫、建筑裝修裝飾、建筑機電安裝、建筑幕墻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已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下一等級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已取得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公路路面、公路路基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


已取得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水工金屬結構制作與安裝、水利水電機電設備安裝、河湖整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


已取得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港口與海岸、航道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專業承包二級資質。


2.申請材料


(1)《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


(2)綜合資料: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財務報表、廠房和設備(部分專業要求);


(3)人員資料:技術負責人按標準考核,其它人員需滿足所申請專業最低等級資質標準要求,其中取消對持有崗位證書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標考核,人員社會保險證明由申請人向主管部門作出書面承諾;


(4)業績資料:申報專業的技術負責人或建造師主持完成的業績需滿足資質標準中申報等級對企業的業績要求,填寫《技術負責人(或注冊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二、積極推動建筑市場創新發展


(一)推動企業聯合經營


鼓勵省內企業與央企、省外企業聯合經營,推動形成央企帶動地方企業、國有企業帶動民營企業、大企業帶動小企業共同發展的格局,實現重大項目工程質量可追溯、可回訪的優勢。積極推動省內軌道交通、道路橋梁、綜合管廊等大型基礎設施項目由省內企業作為牽頭人的聯合體投標,實現聯合經營、優勢互補。省內具備條件的軌道交通、道路橋梁、綜合管廊等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多標段的,應至少選擇1-2個標段由省內企業作為聯合體牽頭人與央企、省外企業等組成聯合體招標;軌道交通項目應至少選擇1-2個標段接受聯合體投標,由省內企業作為聯合體牽頭人投標的,招標文件中應設置給予3分的加分。


(二)鼓勵綠色建造方式


鼓勵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中采用裝配式等綠色建造方式。在依法必須招標的民用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招標時,應明確是否采用裝配式、裝配式建筑比例、裝配率、實施范圍等技術指標。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的,對省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示范項目且裝配率達到50%以上的,招標文件中應設置給予2分的加分。


(三)引導工程提質創優


實行“優質優價”政策,建設單位應在發包時明確工程是否創優以及創優目標,將“優質優價”費用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單列,引導工程提質創優。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招標控制價應按照提出的工程質量爭創目標單獨計列工程“優質優價”費用,省級和國家級優質工程分別按照工程造價1%和1.5%計入,待工程創優成功后90日內一次性獎勵承包單位。


(四)規范工程價款結算


落實工程預付款和施工過程結算制度,規范招標文件中的預付款、進度款支付比例、節點以及風險條款,預付款一般應為合同總價的10%,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工程款,不得將未完成審計作為延期工程結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嚴格竣工結算管理,合同中應對結算時限、條件、標準等內容進行明確約定。結算文件經發承包雙方簽字確認后,未經對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竣工結算文件委托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重復審核。除合同約定外,原則上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不作為竣工結算依據。


三、強化監督管理


(一)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審批等部門可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細則,進一步調整優化招標投標、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各環節的管理制度,確保有關政策規定落實落地。


(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主管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符合本通知要求承發包的工程項目,要及時予以辦理施工許可。要加大對建筑業企業跨資質類別承接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力度,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對跨資質類別承接工程項目,發生違法違規問題,或工程進度、質量安全、造價控制不能滿足承發包合同約定的,要及時責令整改、撤換,取消相關建筑業企業跨資質類別承攬業務資格,并依法依規做出處理。


(三)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遼寧省交通運輸廳

遼寧省水利廳

2020年9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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