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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萊西市追加獎勵300萬/基地、50元/㎡ 加快推進裝配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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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推進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西政辦發〔2020〕55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雙管單位:


為加快推進建筑業新舊動能轉換,促進我市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等產業健康發展,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山東省綠色建筑促進辦法》(省政府令第323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6〕71號文件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7〕28號)、青島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辦發〔2016〕29號)、《青島市推進超低能耗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青建辦字〔2018〕117號)、《青島市建筑節能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青建辦字〔2017〕86號)等文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重要意義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大力開展綠色建筑行動,以綠色、循環、低碳理念指導城鄉建設,積極推進建筑業新舊動能轉換,有利于提高資源能源使用效率,緩解資源能源供需緊張矛盾;有利于降低社會總能耗,減少污染物排放,確保完成節能減排任務;有利于促進建筑產業優化升級,培育節能環保、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有利于提高建筑舒適性、健康性,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


全市要把開展綠色建筑行動和促進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轉型升級,作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推動城鄉建設走上綠色、循環、低碳的科學發展軌道,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主要目標


(一)綠色建筑發展方面。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逐年提高綠色建筑比重。自本意見施行之日起,在全面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的基礎上,我市新立項的政府機關辦公建筑,由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益性建筑(主要包括學校、幼兒園、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社區服務中心、社會福利設施等),由政府投資集中興建的、規模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安置房、保障性住房項目,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主要包括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全面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和施工;以招拍掛、協議出讓等方式新獲得建設用地的,以及在所有存量土地上新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民用建筑項目,鼓勵推廣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和施工,不斷提高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比重;商務綜合體項目應按照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和施工。


(二)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方面。一是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新產業。依托夏格莊青島市裝配式超低能耗及綠色建筑產品生產示范產業基地,積極引進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龍頭企業,培育一批集專業化工程咨詢設計、工程總承包、建筑及部品認證和相關建材生產于一體的全產業鏈式生產企業。促進建筑節能環保新技術、新產品的產業化,支持企業開拓省外、海外市場。組建產業聯盟,提高產業聚集度,建成全國領先的綠色建筑產業示范基地。二是實施工廠化生產。大力發展裝配式通用部品部件,引導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科學配置產能,完善產品品種和規格,促進專業化、標準化、規模化、信息化生產。研發推廣專用運輸車輛,優化物流管理,合理組織配送。三是推進一體化裝修。實行裝配式建筑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促進整體衛浴、廚房、輕質隔墻、設備管線等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應用,推廣菜單式全裝修。四是發展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應積極采用綠色建材,推廣使用節能環保新型建筑材料和高性能節能門窗,實施綠色建筑與太陽能建筑一體化,鼓勵建筑結構、裝飾與保溫隔熱材料一體化。加強可循環利用綠色建筑材料的研發應用。


自本意見施行之日起,我市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公共租賃住房、人才公寓、舊城改造和農村征遷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項目應使用裝配式建筑建設;我市新立項的政府機關辦公建筑、由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公益性建筑(主要包括學校、幼兒園、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社區服務中心、社會福利設施等)、新建政府投融資項目應使用裝配式建筑建設,推廣使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設。新開發的房地產民用建筑項目,裝配式建筑占項目地上總面積比例在2020年達到15%以上,2021年達到30%以上,2022年達到40%以上,鼓勵使用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設。


對新的以招拍掛和劃撥方式供地的住宅、保障性住房項目,在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和立項文件中要明確該地塊中裝配式建筑比例指標,單體預制裝配率不低于50%,并在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協議中予以載明;以招拍掛和劃撥方式供地的醫院、賓館、辦公建筑(單體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以上)、學校建筑(單體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標準廠房(單體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應采用預制裝配式施工技術,在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和立項文件中明確單體預制裝配率不低于50%(特殊建筑或異型建筑裝配率指標根據專家論證意見可適當放寬);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造價3000萬元以上)符合裝配式施工技術條件的,應采用裝配式建設施工。上述建設項目在本意見施行后方取得工程用地規劃許可的,均應執行本實施意見要求,按照《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DB37/T5127-2018)等標準,規范進行規劃、設計、建設、施工和管理。


三、政策支持


(一)對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項目進行政策扶持。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獲得二星級以上評價標識的項目、裝配式建筑項目、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項目,按國家、省和青島市的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優惠獎勵政策。


1.綠色建筑。一是對三星級綠色建筑項目可參照重點工程報建流程,納入行政審批綠色通道。二是對執行綠色建筑二星級以上標準并獲得評價標識的項目(工業廠房及政府投資項目除外),在青島市級獎勵二星級綠色建筑每平方米30元(單個項目100萬元封頂)的基礎上,萊西市再給予二星級綠色建筑每平方米10元,單個項目30萬元封頂獎勵;在青島市級獎勵三星級綠色建筑每平方米50元(單個項目200萬元封頂)的基礎上,萊西市再給予三星級綠色建筑每平方米30元,單個項目100萬元封頂獎勵。


2.裝配式建筑。一是項目可參照重點工程報建流程,納入行政審批綠色通道。二是對單體裝配率達到50%以上(含50%)的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工業廠房及政府投資項目除外),在青島市財政給予每平方米100元獎勵(單個項目500萬元封頂)的基礎上,萊西市財政再給予每平方米50元,單個項目100萬元封頂獎勵。三是對兩年內未發生工資拖欠問題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單位,可減半征收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四是購買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設的商品住宅,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在資金計劃發放時給予優先考慮。五是裝配式建筑單體裝配率達到50%以上的項目,免繳建筑廢棄物處置費。六是符合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建筑產業化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七是裝配式建筑項目,預制部品(預制部品是指工廠化預制生產的柱、梁、墻、板、屋蓋、整體衛生間、整體廚房等建筑構配件、部件)采購合同金額可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八是單體預制裝配率不低于50%,投入的開發建設資金達到總投資額的25%以上、施工進度達到正負零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裝配式住宅,可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對裝配式建筑占項目地上總面積比例達到要求的預售商品房項目,其項目資本保證金和預售監管資金比例可適當降低。九是裝配式建筑項目在評優評獎時優先考慮,相關參建單位在市場主體信用考核中給予加分獎勵。十是裝配式建筑外墻預制部分的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筑面積3%)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十一是舊城改造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造增加的成本可計入舊城改造成本。


3.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一是項目可參照重點工程報建流程,納入行政審批綠色通道。二是優先保障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項目用地。三是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在計算、統計建筑面積時,因節能技術要求,保溫層厚度超出現行節能設計標準規定值以外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核算。四是支持金融機構對購買被動式建筑的消費者,在購房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優先安排公積金貸款額度。五是獲得青島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在青島市財政給予每平方米200元獎勵(單個項目300萬元封頂)的基礎上,萊西市財政再給予每平方米100元的獎勵,單個項目200萬元封頂。政府投資項目的超低能耗建設成本,可按程序計入項目總投資。鼓勵既有建筑改造為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并參照新建建筑給予財政補貼。六是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在評優評獎時優先考慮,相關參建單位在市場主體信用考核中給予加分獎勵。七是利用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優先支持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配套產業鏈企業。


(二)強化用地保障。在建設用地安排上,要優先保障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項目、裝配式建筑項目、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項目用地,優先安排年度用地指標。支持發展裝配式建筑產業,支持按綠色建筑標準要求設計施工,支持實行裝配式建筑和施工裝修一體化的工程項目。在土地供應時,應將綠色建筑等級,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單體裝配率及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相關指標要求等,列入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和土地出讓需知中,納入供地方案,作為土地招拍掛前置條件,并落實到土地使用合同中。


(三)推廣工程總承包模式。裝配式建筑項目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把項目設計、采購、施工全部委托給工程總承包商負責組織實施,培育發展一批具有工程管理、開發、設計、施工、生產、采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健全與裝配式建筑總承包相適應的發包承包、施工許可、分包管理、工程造價、質量安全監管、竣工驗收等相關制度。完善招投標制度,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進行招投標。對只有少數企業能夠承建的項目,按規定可采用邀請招標;對需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建造的,按照規定可不進行招標。


(四)對建筑產業化生產企業進行扶持。建筑產業化生產企業按國家、省和青島市的有關規定,享受相應優惠獎勵政策。獲得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的企業,在青島市給予50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萊西市再給予300萬元獎勵;獲得山東省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青島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的企業,在青島市給予100萬元獎勵的基礎上,萊西市再給予50萬元獎勵。鼓勵建筑產業化企業對資源進行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生產原材料及生產過程中的資源綜合利用,符合《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中規定條件的,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享受稅費優惠政策。對進入我市的建筑產業化生產企業,其項目用地根據城市規劃,按高新技術項目確定;在使用年度建設用地時,可給予政策支持。給予企業信用評價適當加分。為集聚并培育壯大綠色建筑產業,在夏格莊鎮裝配式超低能耗及綠色建筑產品生產示范產業基地和其他鎮、街道、經濟開發區落戶投產的建筑產業化相關企業,在享受《關于印發<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進先進制造業招商引資工作意見>》(西招商委辦字〔2017〕6號)、《萊西市支持“雙招雙引”和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西辦發〔2019〕15號)政策基礎上,再給予相關獎勵支持。


(五)市政府鼓勵和支持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技術的研究、開發、示范、推廣和宣傳,促進相關技術進步與創新。對在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市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四、工作分工


(一)市發展改革局要在政府投資項目立項階段,對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按本意見要求對涉及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的相關內容進行審查。


(二)市財政局要妥當安排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獎勵資金,重點用于下列工作:1.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與推廣;2.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能效提升、綠色生態城區(鎮)等示范;3.裝配式建筑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項目、產業基地及區域示范;4.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宣傳、公共信息服務。


(三)市自然資源局在審查建筑設計方案時,對不符合本意見規劃、建設條件的,不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項目規劃設計條件通知書和土地出讓需知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標準要求及裝配式建筑比例、單體裝配率標準要求。根據規劃設計條件,將綠色建筑等級標準要求和裝配式建筑相關標準要求列入土地劃撥或出讓文件,作為土地招拍掛前置條件,并落實到土地使用合同中。


(四)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要加強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在執行規劃、設計要求方面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突出抓好工程現場和施工環節監管,嚴格落實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節能標準執行率。對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及本意見要求的項目,不予通過施工圖審查,不予通過竣工驗收。


(五)市行政審批局對不符合本意見要求的項目,不予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六)國家稅務總局萊西市稅務局對于符合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建筑產業化生產企業、符合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裝配式建筑生產企業,應按規定給予增值稅即征即退等相關優惠政策。


(七)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鎮政府)要在舊城改造和農村征遷安置房等保障性住房項目、社區建設項目中,嚴格落實本意見要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我市成立萊西市加快推進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組織實施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建筑產業化工作,要按照國家、省和青島市及我市相關政策和要求,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行政審批局、國家稅務總局萊西市稅務局等部門及各鎮政府要結合各自職責,分工協作,積極配合,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監督管理。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從規劃立項到設計審查、從手續辦理到施工過程、從材料把關到工程驗收的各個環節,加強監督。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青島市和我市相關文件規定的行為,及時提出處理意見,確保相關工作任務目標順利完成。


(三)嚴格督查考核。將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建筑產業化工作納入對相關部門、各鎮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標內容,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及時通報督查情況,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萊西市加快推進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萊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10日


附件


萊西市加快推進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筑產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王清源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徐一冰 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成員:徐金勝 市政府黨組成員、市政府辦公室主任


劉 坤 市新舊動能轉換綜合試驗區建設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兼市發展改革局副局長


全成旭 市財政局局長


田會康 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于勝市 住房城鄉建設局局長


封芝寶 市行政審批局局長


鄒明波 市招商服務中心主任


楊明 國家稅務總局萊西市稅務局局長


宋學照 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局長


劉京成 水集街道辦事處主任


郭壽廷 望城街道辦事處主任


江峰沽 河街道辦事處主任


陳軍 姜山鎮政府鎮長


劉波 夏格莊鎮政府鎮長


趙帥 店埠鎮政府鎮長


王同江 院上鎮政府鎮長


宋秀玲 南墅鎮政府鎮長


李大懂 日莊鎮政府鎮長


劉光明 馬連莊鎮政府鎮長


王進輝 河頭店鎮政府鎮長


孫旭東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于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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