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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賀州加快推廣裝配建筑,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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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州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按照《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桂建科〔2020〕8號)要求,結合賀州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創建對象


賀州市綠色建筑創建行動以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城鎮建筑作為創建對象。綠色建筑指在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建筑。


二、創建目標


綠色建筑得到長足發展,制定綠色建筑發展實施意見并大力扶持;全面加強綠色建筑工程質量監管,加快建立綠色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制度;繼續推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強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推進節能改造與運行管理;繼續推進裝配式建筑和多種結構體系建設,加大科研成果轉換力度,全面推廣綠色建材和新型墻體材料。


到2022年,賀州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 70%,星級綠色建筑有新的突破; 既有建筑能效水平逐步提高,全市城鎮新建建筑在設計、施工階段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均達到 100%; 裝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穩步提升,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建筑智能化水平明顯提高;推廣應用綠色建材,推動裝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工業化項目率先采用綠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


三、創建重點任務


(一)全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制定我市綠色建筑發展實施意見。"十四五"期間,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執行,圖紙審查備案時明確綠色建筑星級標準;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組織開展綠色建筑設計方案評審,并且至少達到綠色建筑一星級國家標準,確保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民用建筑在設計階段的綠色建筑標準執行率達到 100%。


(二)努力實施城鎮新建民用建筑 65%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城鎮新建民用建筑累計節能 15 萬噸標準煤、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重力爭逐年遞增,達 50%的目標;重點加強施工、驗收階段節能管控,確保城鎮新建建筑在設計、施工階段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率均達到100%;全面加強綠色建筑工程質量監管,嚴格把控綠色建筑施工及驗收質量,切實提升綠色建筑建設品質。


(三)進一步擴大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規模,逐步加大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建設,擴大公共建筑能耗監測范圍。深入推進公共建筑能耗監測、能源審計、能耗定額、能效公示等工作;認真執行《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旅游旅館熱工與空氣調節節能設計標準》及其它有關建筑熱工標準。積極采用低能耗采暖設備、集中采暖方式,大力推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應用。


(四)加快推廣裝配建筑、綠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應用。以國家級裝配式建筑范例城市、示范基地建設為契機,推動裝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工業化項目率先采用綠色建材。強化項目落地,落實裝配式建筑要求,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全面發展,結合裝配式建筑產業和新型建材產業基地的推動,進一步推廣新型綠色節能墻體材料,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和綠色建筑,提高綠色建材的應用比例,營造有利于綠色建材、可再生能源規模化應用的社會氛圍。


(五)積極探索推進農村建筑節能工作,推動裝配式農房發展。以"限粘禁實"為抓手,繼續在廣大農村推廣太陽能、新型墻體材料、屋面節能防水技術等,全市縣城實現"限粘"、80%以上鄉鎮規劃區內實現"禁實",新型墻材應用率達 95%以上; 繼續開展裝配式輕鋼結構農房、裝配式混凝土結構農房等多種技術體系嘗試,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六)進一步加強宣傳培訓,切實提高全社會開展建筑節能和發展綠色建筑的意識,提高全市監管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充分利用媒體廣播廣泛宣傳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普及節能知識,樹立各方責任主體的綠色發展意識,廣泛提升綠色發展理念。重點抓好 2019 版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和廣西新地標的宣傳培訓,推動標準實施應用。


(七)強化考核評價制度,加強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監督執法能力建設。將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目標及任務納入各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績效考核內容中。同時結合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專項檢查,對各縣(區、管理區)的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估。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賀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

2020年11月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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