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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列入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2021年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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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2021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


現將《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2021年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安排好今年建筑市場工作。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新疆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2021年工作要點


2021年,建筑市場監管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決策部署,準確把握進入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認真落實全國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部署,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線,深入推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建筑市場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


一、堅持規劃引領,明確工作目標


編制完成《自治區建筑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明確建筑業發展“十四五”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指導各地完成建筑業“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


二、創新監管方式,推進“雙信”工程建設


(一)推進建筑業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貫徹落實《自治區建筑市場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及評價標準,完成企業信用評價系統的研發,開展信用培訓及信用信息采集工作,4月15日前發布第一批信用評價結果,6月1日前發布第二批信用評價結果。


研究修訂施工和監理評標辦法,將信用評價運用于市場監管、招標投標、資質管理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通過信用監管實現市場準入和施工現場管理的兩場聯動。


(二)推進建筑業信息化建設


上半年全面完成工程建設云的升級改造,開展企業庫、項目庫、人員庫、信用庫(四庫)信息整理。在內部實現工程建設云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智慧工地系統、消防云、電子招投標系統的數據資源整合,在外部實現與人社、市場監管、政務服務與公共資源等部門的數據共享,實現高效協同的行業監管和業務協作。


上線微信小程序,實行人員入庫;開展項目庫信息整理,實行業績分級審核管理。


完成建筑工人實名制系統的升級改造,實現建筑工人考勤數據的實時更新,加強對項目管理人員履職監管,建立建筑工人實名制系統數據上傳、更新、定期通報制度。


三、繼續優化營商環境,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


(一)深化資質審批改革


全面推進網上審批,進一步壓縮專業資質審批時限。實現水利、交通等專業資質網上審批;與市場監管局對接數據,實現企業工商登記變更、資質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一鍵辦理;與人社部門建立建筑企業人員社保數據的實時查詢機制;規范告知承諾制資質審批核查流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二)深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各地改革工作進行評估,形成評估報告;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精簡事項,全面梳理全流程審批事項、環節、條件等,優化審批流程,將審批時限壓縮至100個工作日內;推進審批系統與自然資源、人防、應急管理、環保、市場監管等部門系統對接,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實行部門間互認互用的電子證照;加強中介服務超市建設,組織中介機構應入盡入,規范中介服務機構評估、報裝、收費等行為和時限,加強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的監管。


(三)改革工程擔保制度


通過招投標監管平臺的升級改造,搭建建筑行業金服平臺,與工程建設云完成系統對接,會同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全面推行電子保函和保證保險制度,加強合同履約監管。


(四)推進建筑業企業資質改革


按照《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住房城鄉建設部修訂的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研究擬定我區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精簡審批條件,優化審批服務,做好新舊資質管理政策銜接,穩妥做好企業換證工作。結合資質改革,支持總承包企業發展,扶持專業承包和勞務作業企業發展,完善市場運行機制,優化市場環境,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四、推進建筑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一)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


貫徹落實《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在部分地州和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開展調研,指導各地進行裝配式建筑發展評價研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落實裝配式建筑各項優惠政策,在項目立項、規劃審批、圖紙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嚴格把關,在政府投資項目中落實裝配式建筑各項要求;健全裝配式建筑設計、施工、裝修、驗收、使用維護等全過程技術標準體系,做好裝配式建筑評價,推進產業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推進發展產業聯盟,引導上下游產業鏈協同發展;指導在裝配式建筑中大力推廣使用BIM技術和全裝修模式,加快建筑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力爭2021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5%。


(二)改革工程建設組織方式


貫徹落實《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實施辦法》,選取部分地州進行試點,全面落實裝配式建筑采用工程總承包發包的要求,做好工程總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宣貫工作,推動工程總承包向全產業鏈延伸;結合企業資質改革,鼓勵設計企業申辦施工資質,鼓勵施工企業申辦設計資質,培育發展總承包企業和懂項目管理、設計、施工、監理的總承包復合型人才。


(三)推進工程全過程咨詢


配合自治區發改委研究制定《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全過程咨詢管理實施意見》,支持設計、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等企業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五、加快建筑工程招投標改革


選取部分地州開展試點,研究探索“評定分離”制度及在評標辦法中的應用,制定《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招標“評定分離”指導規則》。


修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管理辦法,制定統一的招投標監管流程和工作規則。研究制定《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投標管理規定》及評標辦法。


繼續深入推行“不見面”開標工作,做好不見面開標系統的升級改造。加強對試點地區遠程異地評標工作的指導,總結經驗,推廣使用。


落實《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組織做好代理機構的信用評價工作。


六、落實好建筑領域3年20萬人培訓就業工作


貫徹落實《關于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推動建立建筑產業工人培育基地,引導企業培育自有建筑工人。做好建筑業企業對口幫扶南疆四地州建筑領域技術工人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工作,確定10—15家企業對口幫扶一個縣市,建立技術人員師資庫,與對口幫扶縣市培訓基地和勞務派遣機構建立合作機制,落實技術工人實習就業等工作。將企業助力就業培訓工作納入信用管理。在新疆工程建設云平臺建立培訓就業系統,實現培訓就業人員的動態管理。


七、繼續做好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和農民工工資有關工作


建立完善工作臺賬,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持條例》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各項制度措施。


八、積極推動完善法規制度


推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筑市場條例》修訂工作,規范建筑工程承發包管理,提高監管水平。研究制定建筑市場管理配套制度,修訂二級建造師注冊管理辦法,加強注冊和執業管理制度。


九、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監管


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加強對建筑業企業資質和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完善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核查制度。鞏固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整治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嚴厲查處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十、開展課題研究


組織開展《自治區建筑業發展》課題研究,分析新疆建筑業發展現狀,查找短板弱項,提出“十四五”時期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的對策建議。


十一、持續開展黨風廉政建設


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加強黨建引領。持續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抓好廉政風險點防控,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堅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把握正確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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