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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沈陽市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實施方案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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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銫鐠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建市〔2020〕6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的通知》(建市〔2022〕11 號)、《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遼政辦發〔2020〕8號)精神,推進我市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此方案。 一、試點工作總體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會議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以沈陽成為“國家智能建造試點城市”為契機,圍繞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總體目標,以“產業園區+政策推動”為實施策略,抓住“科技創新、試點先行、推廣應用”三個關鍵環節,促進智能建造等技術和產品在設計、生產、施工、運維全生命周期的研發與應用,同步培育產業、培育市場、培育隊伍,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條和聚集輻射效應,帶動全市乃至全省建筑業轉型升級,形成建筑業與信息產業、先進制造業等融合發展的良好態勢。 二、試點目標 到2025 年末,實現全市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項目面積占同期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75%以上。開展全市智能建造項目試點,遴選和培育一批智能建造試點、示范項目,培育一批智能建造相關企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清單,實現全市智能建造水平顯著提升。 (一)壯大產業發展規模 全力建設“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以產業園為載體,推進建筑業與先進制造、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深度融合。不斷提升全市開發、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等企業智能建造系統解決能力。到2025年末,力爭實現產業園入駐企業100家以上,培育10家智能建造相關總承包企業,智能建造產業初具規模。 (二)先進技術擴大應用 匯集和出臺支持政策,不斷推動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積極開展項目試點,引導各類工程項目采用智能建造技術,不斷提升智能建造項目占比。到2025年底,力爭實現建筑業企業應用信息化管理系統比例達到30%,全市新開工智能建造項目占新建項目比例達到15%以上,新建應用BIM技術項目占新建項目比例達到50%以上。 (三)技術標準形成體系 完善BIM技術、建筑工業化相關標準,編制智能建造相關標準,不斷推動我市智能建造等技術標準體系的形成。到2025年末,力爭實現5項以上智能建造相關成果轉化,3部以上智能建造相關標準規范。 (四)人才隊伍逐步轉型 不斷推動我市高校開設智能建造相關專業。推動校企合作,依托“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機器人未來城”,建設1-2個智能建造人才實訓中心,培養多層次智能建造的研發、技術、管理、實操人員。 三、試點任務 (一)完善政策體系 落實好《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沈陽市促進科技成果本地轉化行動方案的通知》(沈政辦發〔2022〕4號)、《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沈陽市促進數字經濟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沈政辦發〔2022〕18號)等我市已有文件中智能建造相關支持政策,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在智能建造相關科技研發、試點示范、推廣應用等方面出臺實施細則,推進數字設計、智能生產、智能施工、智慧運維、產業互聯網發展等方面出臺專項政策,引導全市工程項目采用智能建造技術,推動我市智能建造產業快速發展。 (責任部門:市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責任分工負責) (二)培育智能建造產業 1.加快建設“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 依托我市現有產業基礎及渾南區獨特區位優勢、產業優勢、人才優勢,建設“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積極爭取國家和省部級重點實驗室、科研機構、院士工作站等入駐園區,支持園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博士后工作站,努力將“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打造成為國家智能建造產業示范園區、科技創新基地和人才培育基地。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市自然資源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渾南區人民政府) 2.培育智能建造相關企業 引導建筑業優勢企業提升智能建造施工能力。積極扶持智能制造企業向智能建造方向發展。提升設計企業的BIM正向設計能力。推動信息化企業跨界融合發展,鼓勵企業建立智能建造相關信息化多方協同工作平臺,帶動智能建造產業鏈上下游協同發展。扶持在智能建造領域具有發展潛力的專業型企業,推動其快速成長為獨角獸企業。培育10家以上具備BIM正向設計能力的設計企業,10家以上具有智能建造施工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5家以上具有智能建造系統解決能力信息化企業,培育5家國家級智能建造產業基地。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建設試點示范工程 政府投資項目應采用智能建造、裝配式等技術進行項目建設,支持非政府投資項目采用智能建造技術,對起到示范引領作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給予財政補貼。積極推進將智能建造、BIM設計等先進技術納入土地出讓條件,助力智能建造產業發展。到2025年末,累計建設8個以上集數字化設計、工業化生產、裝配式施工、智慧化管理于一體的示范項目,同時以裝配式建筑項目為抓手,推動我市裝配式建筑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集成應用BIM設計、機器人或智能設備施工、智慧化工地管理等,培育5個以上智能建造示范項目。每年面向全市開發、設計、施工、構件生產企業召開1次示范項目經驗交流會。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 (四)創新管理機制 利用“沈陽市建設工程智慧監管與誠信管理平臺”等我市現有信息化平臺,建立健全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模式。完善現有工程項目審批系統,建立具備BIM報建審批功能的審批系統,2025年底前,全面實現建筑信息模型(BIM)報建審批和施工圖建筑信息模型(BIM)審圖模式。加大BIM技術在監管方面應用推廣力度,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各管理環節的審批監管,與法定工程技術圖紙信息一致的 BIM 模型可以一并用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市自然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 (五)打造部品部件智能工廠 1.支持建筑業企業及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智能化升級 支持建筑業企業、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進行智能化、數字化轉型升級改造。支持傳統建筑業企業發展建筑設計軟件、流水線控制軟件及智能化施工設備,分層次、分領域推進建筑業企業、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智能升級示范項目建設。對新建成并投入運營的智能化、數字化部品部件生產工廠和車間,按照實際投資額度給予補助。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2.采用信息化手段實現部品部件生產質量可追溯 推動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通過植入RFID芯片或粘貼二維碼,在系統中實時錄入原材料檢驗、生產過程檢驗、部品生產入庫和部品運輸單等信息化手段,到2025年末,實現全市預制構件企業100%實現產品質量責任可追溯。 (責任部門:市城鄉建設局) (六)推動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 1.打造研發平臺 依托“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打造“現代建筑產業科技研發基地”,針對BIM設計、智能生產、智能建造、智慧運維等開展基礎研發和應用研發,持續推動我市智能建造相關新技術的科技創新。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市科技局,渾南區人民政府) 2.打造轉化平臺 依托“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打造“智能建造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為智能建造的技術和產品搭建供需平臺,以線上平臺、線下展廳的形式進行交易。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市科技局,渾南區人民政府) 3.打造宣傳平臺 每年召開1次“中國(沈陽)國際現代建筑產業博覽會”,展會將集產品展示、信息交流、學術研究、投資洽談等于一體,并以此為平臺大力宣傳和推廣我市優秀的智能建造科技成果。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 (七)完善標準體系 對我市已有BIM、建筑工業化相關地方標準進行修訂,增加智能建造相關內容。引導行業骨干企業、行業協會編制智能建造、信息化相關標準規范。強化建筑工程數字化、標準化設計研究,形成一批BIM、建筑工業化、智能建造、信息化相關標準圖集。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八)培育專業人才 1.培養研究型專業人才 持續鼓勵并引導在沈高校開設智能建造相關專業,培養智能建造相關研究型專業人才。結合沈陽建筑大學、沈陽工業大學等我市已開設智能建造專業的高校,到2025年末,實現累計培養2000人以上智能建造專業人才。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 2.培養實用型專業人才 依托“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機器人未來城”等產業園區,持續推動我市高校、科院院所與行業骨干企業在園區內共建智能建造實訓中心。力爭在2025年底前,建設1-2個的智能建造實訓中心,培養是實用型人才。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配合部門:渾南區人民政府) 3.開展人才評價 依托我市已開設智能建造專業的高校,開展研究型專業人才評價。依托行業協會,開展職業培訓,舉辦智能建造職業技能大賽,開展實用型技能人才評價。 (牽頭部門:市城鄉建設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沈陽市智能建造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管市長擔任組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鄉建設局,成員單位由市發展改革、財政、工業信息、自然資源和規劃、科技等相關部門組成。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我市發展智能建造相關工作的協調和推進等,由組長定期調度,及時研究解決創建智能建造試點城市中的問題,形成合力,營造我市智能建造發展的良好環境。 (二)落實工作責任 由沈陽市智能建造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揮,各成員單位落實好各自責任。 市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落實國家、省、市智能建造相關要求,制定相關政策,創新監管機制,組織開展智能建造試點示范項目評價、技術論證、宣傳交流、學習培訓、技術引進及推廣應用等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在核準投資估算和設計概算環節,對采用智能建造技術的政府投資類項目給予支持。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采用智能建造技術建設建筑產業化示范項目及其它智能建造相關政策性補貼資金。 市自然資源局:結合《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支持創新型產業用地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沈政辦發〔2021〕17號)等文件,在市國土空間規劃中優化智能建造相關產業園用地布局,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分配上支持“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等智能建造相關產業園區建設用地需求。研究將智能建造、BIM設計等先進技術納入土地出讓條件。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圍繞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布局建設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實施智能機器人、智能裝備、智能車間應用示范項目。推動我市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智能化升級,參照先進地區經驗對智能化升級改造突出的工業制造業企業給予智能化升級專項補貼。 市科技局:支持我市智能建造相關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圍繞智能建造,開展科技研發、科技成果轉化、重點實驗室建設等工作。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支持在“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機器人未來城”等產業園區中建設智能建造實訓基地。 市商務局:支持舉辦“中國(沈陽)現代建筑產業博覽會”等智能建造相關展會,不斷擴大我市智能建造在全國的影響力。 沈陽市渾南區人民政府:落實“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選址工作,同時結合《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沈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沈政發〔2022〕6號)等文件,在人才引進、市場準入等方面出臺招商引資支持政策,吸引優秀企業入園;引導機器人未來城、沈陽國際軟件園在園區中開展智能建造相關的科技攻關和產品研究。 其他市直部門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其他相關市直部門要依據本方案,結合各自職責和分工,做好政策扶持、業務指導等工作。各區、縣(市)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推動智能建造發展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三)落實政策扶持 落實好《沈陽市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工作方案》、《沈陽市促進科技成果本地轉化行動方案》、《沈陽市促進數字經濟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中與智能建造相關扶持政策。 (四)強化金融支撐 研究設立智能建造產業投資基金,以投資基金業為抓手,深化產融結合模式創新,構建“產業布局+政策引導+頭部企業+園區配套+投資跟進+精準服務”的產業資本全方位支持體系,推動“中國(沈陽)智能建造產業園”建設,打造產業、科技、金融“三位一體”的產業金融發展模式。 (五)加大財政支持 依托沈陽市建筑產業化示范工程補貼資金,支持采用智能建造方式建設的地產開發類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建設;依托我市已有數字產業化相關補貼資金,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數字化建筑軟件開發,支持智能建造機器人、智能設備產品產業化;依托我市已有科技成果轉化基金,加大智能建造產業科技創新支持力度,促進科技成果本地轉化。 展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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