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 收藏本站

馬鞍山市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馬鞍山市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二維碼 2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馬政〔2023〕2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快我市裝配式建筑發展,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根據《安徽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意見》(皖政〔2020〕21號)、《安徽省建筑節能降碳行動計劃》(皖政辦〔2022〕11號)、《安徽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建科〔2022〕103號)、《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55015-2021)》等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圍繞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推動、逐步推廣的原則,按照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以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等為重點,推動我市建造方式創新,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40%;到2030年,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50%以上;培育或引進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不少于5家,并形成集設計、生產、施工于一體的裝配式建筑企業;力爭培育2個以上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


二、重點任務


(一)培育生產企業。培育或引進裝配式建筑企業參與我市建設,一是支持商品混凝土生產、墻體材料、門窗制作、鋼材生產加工等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向裝配式建筑構配件生產企業轉型;(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縣區、開發園區)二是引進培育設計、生產、施工一體化企業,形成一批技術先進、專業配套、管理規范的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企業;三是促進裝配式構配件生產基地落地,支持裝配式構配件生產企業在我市布局建設生產基地。(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開發園區)


(二)完善產業鏈條。一是引進或培育行業龍頭企業,補齊、壯大、拓展裝配式建筑研發、設計、生產、運輸、裝配全產業鏈,支持企業因地制宜組建裝配式建筑產業聯盟,整合產業鏈資源,實現人才、技術、資金、市場等信息共享,形成以骨干企業為核心、涵蓋全產業鏈的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市投資促進中心,各縣區、開發園區)二是支持科研院校、高等學校、咨詢、監理、檢測等中介服務主體拓展業務范圍,提升裝配式建筑產業配套實施能力。(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三是依托現有經濟開發區、園區,引導裝配式建筑設計、科研、建筑材料、構配件生產、物流、檢測等企業產業聚集。(責任單位:各縣區、開發園區)


(三)完善建設組織模式。裝配式建筑項目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組織模式。其中,政府投資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在初步設計完成后發包,并根據裝配式建筑設計情況在設計概算中計算造價成本。推動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等企業向具有工程管理、設計、施工、生產、采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鼓勵裝配式建筑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形成“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組織模式。(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


(四)優化招標方式。裝配式建筑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裝配率超過50%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在推廣試點示范階段,工程總承包或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經核準招標方式為公開招標的,可采用資格預審方式進行招標。除資質條件外,投標人應具備裝配式建筑施工經驗,以提供的近五年業績相關材料為準。(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五)完善評標辦法。裝配式建筑項目可以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可以在投標人技術實施方案、總承包管理能力、施工工藝、信息化管理水平、信用狀況、構件生產商生產能力等方面設置評審條款。鼓勵采用“評定分離”方式擇優選擇中標人,“評定分離”定標規則應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


(六)拓展市場需求。以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政府投資居住項目為切入點,分步推進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的水平構件、豎向非承重構件、豎向承重構件技術體系,逐步提升裝配率;新立項的政府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的單體地上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地上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區應采用裝配式建造。其他地上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地上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區原則上采用裝配式建造。以工業建筑為重點,大力推廣裝配式鋼結構技術體系。倡導輕鋼結構、木結構在旅游度假、園林景觀和仿古建筑項目中的應用。(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縣區、開發園區)


(七)提升競爭能力。依托本地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支持裝配式建筑技術研發團隊建設,鼓勵本地研發團隊開展裝配式建筑關鍵技術攻關。(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科技局)大力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技術,鼓勵開發裝配式建筑設計技術和通用設計軟件。(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八)強化質量管理。指導督促企業加強對裝配式建筑構配件生產過程質量管理,完善裝配式建筑構配件生產加工過程檢測、出廠驗收相關制度。建設單位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應對裝配式建筑構配件實行駐廠監造,確保構配件出廠質量合格。(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加強對裝配式建筑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管,將裝配式建筑招標投標活動納入到招標投標市場和建筑市場日常監管、“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范圍。(責任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九)推進裝配式建筑全裝修。按裝配式建筑標準建造實施的居住建筑項目,支持推行全裝修方式建設,鼓勵采用菜單式和集體委托方式全裝修,進行成品房銷售,逐步取消“毛坯房”。(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推進綠色建造。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劃、設計、施工、交付的建造全過程,鼓勵采用BIM、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移動通信、區塊鏈、人工智能、機器人等相關技術,積極推廣裝配式H型鋼基坑支護等環保節材施工工藝,整體提升建造過程綠色化、工業化、信息化、集約化水平。(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保障措施


(一)保障土地供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優先保障裝配式建筑合理用地,對照年度目標任務,在每年的土地供應計劃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用地,并逐年增加裝配式建筑項目土地供應。為確保完成到2025年我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40%的省考目標,2023年全市各縣區、開發園區在本區域供地面積總量中落實裝配式建筑建造方式的面積不少于30%,并逐年遞增5%。對確定為采用裝配式建筑方式建造的項目,應在項目土地出讓公告中予以明確,并將預制裝配率等內容列入土地出讓和設計、施工招標條件中。房地產開發項目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的,其外墻預制部分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筑面積的3%部分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


(二)加大財政扶持。支持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建筑招商引資企業申請“三重一創”、制造強省、科技創新、技工強省等各類專項扶持資金。對實際總投資(不含土地相關費用)5000萬元及以上的新建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于竣工驗收次年給予補助,補助金額為項目建設期內任意連續24個月的關鍵設備購置發生金額的8%,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獎勵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承擔。


(三)加大稅收金融支持。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建筑企業享受戰略新興產業、高新技術企業扶持政策。對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的裝配式建筑新上企業,可依據有關規定在一定期限內給予一定額度貸款貼息。符合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裝配式建筑構配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裝配式建筑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規定加計扣除。裝配式建筑項目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可以保函或保險的方式繳納。


(四)加快人才培養。鼓勵安徽工業大學、皖江工學院等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等設置裝配式建筑相關課程。針對行業主管部門、裝配式建筑相關企業的不同需求開展多層次裝配式建筑知識培訓,便于具體工作人員更快掌握相關的前沿知識,提高科學管理和技術水平。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加強工人隊伍的專項培訓和教育,有效提升建筑業農民工技能水平。依托本地裝配式建筑企業及優秀勘察設計企業力量,建立市裝配式建筑技術專家庫,為本市裝配式建筑項目實施質量及裝配式建筑技術水平的把控提供技術力量。


(五)加強監督管理。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協議約定或土地出讓合同,嚴格項目立項、規劃審批、技術審查、工程驗收及資金管理。對違反協議約定或不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進行建設的,依法追究違約責任。


(六)落實考核制度。將裝配式建筑發展及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市對各縣區、開發園區及相關單位年度考核目標。每年年底各責任單位將本年度裝配式建筑開展情況、下年度工作計劃等報送市建筑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建筑產業化工作領導小組要對相關市直部門、縣區、開發園區,以及各實施主體落實裝配式建筑政策、年度計劃、工作推進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部門、企業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


(七)提高社會認同。采用多種形式,利用報紙、電視、電臺與網絡等媒體多渠道加強對裝配式建筑的政策及技術宣傳,及時報道最新產業動向,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增強裝配式建筑的市場認知度、認同度,引導居民購買裝配式建筑住宅,倡導低碳環保的住宅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組織宣貫會議、現場觀摩等,對政府管理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生產企業等開展相關政策宣貫,普及裝配式建筑知識。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抄送:市紀委,市委辦公室及各部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監委、市法院、市檢察院,軍分區,安工大。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5月30日印發


展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