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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關于開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示范產業基地、示范項目遴選培育工作的通知示范項目遴選培育工作的通知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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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來:陜西住房城鄉建設廳 關于做好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示范產業基地、示范項目遴選培養工作方案 陜建發〔2023〕1076 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范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省紀委十四屆三次黨代會、省紀委經濟會議及省“全國兩會”、進行“三個年”主題活動指示精神,貫徹落實省紀委、省委《關于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陜辦發〔2022〕19號)及陜西住房城鄉建設廳等相關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式建筑工業化融合發展的實施方案》(陜建發〔2021〕1016號),充分運用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下稱“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示范項目的推動引領作用,推動建筑行業轉型發展、高質量發展的,進一步鞏固建筑行業在全省經濟發展里的主導產業影響力,現將進行“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示范項目遴選培養相關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示范目地 通過組織“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示范項目遴選,培養具備關鍵技術和整體解決方案實力的技術骨干建筑施工企業,打造出智能建造加工廠,擴展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智能化應用情景,發展趨勢建筑行業智能建造業態創新,加快推進建筑行業與現代先進技術、新一代信息技術緊密結合,產生可復制可推廣的發展道路、產業形態和監管方式,為深入推進建筑行業管理提升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二、遴選標準 “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示范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并依據《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評判標準(實施)》《智能建造示范項目評判標準(實施)》(配件1)量化分析評分,根據評分多少擇優錄用遴選明確。 (一)“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 1.具有一定產業發展經營規模,構件零部件產業基地占地總面積不得少于70畝,通用性部品部件產業基地占地總面積不得少于30畝;產業基地堆放場達到生產制造安排發貨規定,預制構件儲放場所合乎堆積規定,并配有排水管道對策; 2.根據品質、自然環境、職業健康檢查安全體系認證,制訂完備的技術性、品質、安全與檔案管理方法; 3.具備達到建筑部品預制構件生產制造規定、成套設備自動生產線及各類起重吊裝、輸送設備,預制混凝土構件設計產能達10萬立方/年及以上、鋼構件達10萬噸級/年及以上; 4.有制成品質量控制系統,及質量檢驗記載、產品檢驗報告;建立和完善品質跟蹤管理體系,全部預制構件生產制造工序質量追朔; 5.省內行政區域內,擔負過2個或以上建筑工業化示范項目,或負責過5萬平米之上建筑工業化新項目,單一種類部品部件在5萬平方以上建筑工業化項目和2萬平米之上住房全裝修項目中運用; 6.產業基地已經完成當地建筑工業化產業基地辦理備案。 (二)“智能建造”示范項目。 1.已經取得建筑施工許可證書,工程項目符合標準,未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和拖欠工人工資個人行為; 2.新項目選用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架結構等基礎結構,合乎現行標準國家和陜西裝配式住宅評判標準; 3.西安單體工程總建筑面積不低于1萬平方,人群新項目占地面積不低于2萬平方;別的設區市單體工程總建筑面積需在5000平米左右,人群新項目工程建筑占地面積1萬平方之上; 4.新項目融入城市綠色發展規定,以設計標準化、生產制造規模化、工程施工裝配式、室內裝修一體化和管理數字化為核心,運用建筑工業化新技術應用,能夠起到示范帶動作用,有利于全面推廣。 三、有關要求 1.“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示范項目的遴選培養工作中,依照“自行申請、擇優錄用遴選、等級分類培養、示范營銷推廣”的基本原則進行。建設廳承擔省部級“智能建造”產業鏈示范產業基地、示范項目的統一組織、評定及管理;受建設廳授權委托,省建筑工程節能與墻材發展中心承擔“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示范項目的申請材料審理、歸納及邀請專家現場檢查、鑒定等相關工作。 2.全國各地嚴格按照《關于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陜辦發〔2022〕19號)和《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新式建筑工業化融合發展的實施方案》(陜建發〔2021〕1016號)規定,緊抓《陜西省建筑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總體目標,早安排、早明確培養目標,認真做好點到點、零距離服務保障工作,幫助幫助企業解決發展趨勢中遇到的土地出讓、財政扶持、技術創新、技術研發、BIM正向設計、金融信貸、人才引進政策等因難,用心扶持培養智能建造公司,打造出智能建造加工廠,壓實智能建造建設基礎。 3.省里預計于2023年9月份上下舉辦全市第二屆智能建造示范項目現場觀摩會,與此同時發布2023年度我省智能建造示范項目名冊和我省第一批“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名冊。全國各地盡量于2023年6月30日前把強烈推薦申請材料(配件2、配件3)申報陜西建筑工程節能與墻材發展中心(手機聯系人:姚 超,聯系方式:029-63918612)。 后面我省智能建造示范項目現場觀摩會將堅持每一年召開一次,全國各地應當本年度4月底前把示范項目強烈推薦申請材料申報建設廳,每一次強烈推薦申報示范項目正常情況下不能低于2個。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堅持不懈完善一批、遴選評定一批的基本原則,全國各地應當按照培養完善一批、申報一批,省里將及時發布各批次智能建造示范發展基礎名冊。 4.全國各地要將大抓項目貫徹落實做為深入開展省紀委、省委進行“三個年”主題活動的重要途徑,聚焦重點工程及重點項目,遴選如果有條件新項目給予整個過程具體指導培養,適度進行“智能建造”示范項目交流會,擴展智能建造應用領域,推動項目建設階段與現代先進技術、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緊密結合,營造具備當地特色的“智能建造”工程建筑知名品牌。 四、培養政策優惠 1.列入我省“智能建造”的示范產業基地,搭建省部級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時,將優先選擇遴選為全產業鏈公司,享有省重點全產業鏈政策優惠。 2.依據省紀委、省委《關于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規定,已納入國家、省部級評定的智能建造示范項目,經核實未出現質量安全事故、沒有明顯質量隱患、無重要質量問題投訴、已因產品質量難題遭受各個建設主管部門處罰,立即納入我省“長安杯”工程項目獎,按規定規定記取按質論價花費;省部級“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優先選擇建立國家級別建筑產業示范產業基地。 3.建設廳將協作地市級住建部門采用“一對一”扶持措施,根據“一企一策”“一門服務項目”等形式,對“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示范項目給予產業鏈形勢分析、政策措施、業務指引、資質證書幫扶、人才的培養等服務支持。 4.省部級“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廳將追蹤發掘經典案例和成功案例,優先選擇消息推送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全面推廣。 配件1:智能建造示范產業基地評判標準(實施) 配件2:陜西智能建造與新式建筑工業化示范產業基地申報單 配件3:陜西智能建造與新式建筑工業化示范項目申報單 陜西住房城鄉建設廳 2023年5月19日 展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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