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 收藏本站

北京又出臺超低能耗建筑獎勵政策

 二維碼 36

昨天(8月19日)《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度綠色發展資金支持政策》正式發布,《政策》對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示范項目出臺了具體的獎勵標準。

哪些項目可以申請獎勵資金?


  • 綠色建筑設計標識、運行標識項目

  • 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項目

  • 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類項目

  • 綠色建筑、建筑節能方面創新示范類項目



獎勵資金的具體標準


(一) 綠色建筑


1. 設計標識項目獎勵標準
獲得綠色建筑二、三星級設計標識的民用建筑或工業建筑,單個項目分別一次性給予40萬元和80萬元的區級配套獎勵。


2. 運行標識項目獎勵標準
(1) 獲得綠色建筑二星級運行標識的民用建筑項目,根據標識證書中的總建筑面積,給予50元/平方米的區級配套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度綠色發展資金支持政策》發布日期之后取得施工許可證的項目不再獎勵二星級運行標識。


(2)獲得綠色建筑三星級運行標識的民用建筑項目,根據標識證書中的總建筑面積,給予80元/平方米的區級配套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3)獲得綠色建筑二、三星級運行標識的工業建筑項目,根據標識證書中的總建筑面積,分別給予45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的區級配套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二) 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


單體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后節能率不低于15%的普通公共建筑,或節能率不低于20%的大型公共建筑,給予15元/平方米的區級配套獎勵。對于實際節能率大于10%小于15%的普通公共建筑或大于15%小于20%的大型公共建筑,可依據折算面積按上述標準申請獎勵資金。折算面積算法如下:


折算面積=基期建筑面積×(實際節能率/目標節能率)


獎勵資金在項目通過綜合驗收評審合格并納入北京市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項目管理系統庫后一次性撥付,且單個項目的區級配套獎勵金額與北京市獎勵資金合計不超過改造投資總額的50%。


(三) 創新示范類項目


1. 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示范類項目
為了通過示范項目的引領作用,推動開發區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規模化發展,對評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項目給予100元/平方米的區級配套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在項目確認為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且建成并通過北京市組織的專項驗收后撥付獎勵資金。


2. 綠色建筑、建筑節能等方面創新示范類項目
對于其他在綠色建筑技術應用方面有突出業績或創新成果,經濟環境效益和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且能在開發區內應用的示范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綜合考慮項目綠色節能效益、增量投資等,按照項目實際支付金額的20%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500萬元。如果獲得國家或者北京市科技、創新類獎項,單個項目獎勵500萬元。


(四) 申請獎勵資金的項目應為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管轄范圍內的項目,申報主體為項目建設單位。


(五) 其他事項說明

隨著綠色建筑的普及推廣,根據技術進步、成本變化,規劃建設水平等綜合因素適時調整綠色建筑獎勵對象和獎勵資金標準。


申請獎勵資金的時間和受理部門


(一) 申報時間

分兩次申報:
自政策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二) 受理部門

受理部門為開發區建發局

地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中路15號朝林大廈1008室。
電話:67885897。


展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