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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 綠色建筑最高補貼150元/㎡不超過300萬元!

安徽合肥: 綠色建筑最高補貼150元/㎡不超過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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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3月15日,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合肥市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開展2023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轉型升級和既有建筑改造及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在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方面,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建民用建筑達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的,根據建筑面積分別按100元/㎡、150元/㎡、50元/㎡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




原文如下:




關于開展2023年度支持智能建造轉型升級和既有建筑改造及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獎補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合建設〔2024〕9號




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辦〔2023〕7號)和《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城鄉建設部分)】的通知》(合建〔2023〕50號)的要求,現將部分政策獎補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補范圍




1.支持智能建造: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建筑業企業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項目,按投資額2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貼。




2.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新建民用建筑達到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的,根據建筑面積分別按100元/㎡、150元/㎡、50元/㎡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獎勵。




3.既有建筑改造: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改造后節能率達到20%的,按核定的改造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項目補助標準另加3元)補貼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獎勵。




二、申報主體




1.支持智能建造:注冊地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咨詢等建筑業企業。




2.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合肥市行政區域內的新建民用建筑項目建設單位或業主單位。




3.既有建筑改造: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申報主體應為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改造項目的所有權人或受所有權人委托的物業管理單位、使用權人或節能服務機構。




失信行為在有效期內的企業不享受本政策。




三、申報及審核時間




(一)支持智能建造和既有建筑改造




1.企業申報: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




2.縣(市)區、開發區初審: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28日。




市城鄉建設局在收到縣(市)區、開發區提報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形成審核意見提交聯合審查小組。




(二)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




“免申即享”政策(企業根據收到的部門通知,在合肥市產業政策綜合服務平臺上確認企業銀行賬戶、聯系人、可享受的政策資金等信息,無需提供申報材料),免申開始時間2024年3月25日,結束時間2024年4月14日。




四、申報方法、申報條件及申報材料




詳見《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城鄉建設部分)〉的通知》(合建〔2023〕50號,附件1),申報材料紙質版請附封面(附件2)膠裝。




重要提示:網上申報和紙質材料缺一不可,僅報送紙質材料或僅在網上申報均視為項目未申報。




五、審核及兌現程序




政策兌現嚴格按照“企業申報、縣區推薦、部門初審、聯合審核、兌現公示、政府審批”等流程辦理,其中“免申即享”政策企業無需提供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




六、政策咨詢電話




1.智能建造: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建筑節能與科技處0551-62692775




2.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既有建筑改造:




合肥市綠色建筑與節能管理中心0551-62630372




附件下載:


1.關于印發《合肥市促進經濟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城鄉建設部分)》的通知(合建〔2023〕50號).docx


2.申報書封面樣式.docx


3.各縣(市)區、開發區聯系方式.docx






合肥市城鄉建設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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