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 收藏本站

新城建”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及對策研究

新城建”工作成效、存在問題及對策研究

 二維碼 7

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以下簡稱“新城建”)致力于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能有效帶動投資、激發消費活力,提升城市運行安全,對構建國內統一大市場,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大意義,是推動“數字住建”的有力支點。新城建在帶動社會投資、提升政府運作效率、增強城市運行安全、提高人民群眾生活宜居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探索出了許多有益經驗。

新城建對提升城市經濟及宜居水平成效顯著

新城建通過打造城市信息模型基礎平臺(CIM)、市政基礎設施智能感知與監測、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智慧社區與數字家庭、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等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務智能化、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增強人民群眾生活宜居度方面成效明顯。

(一)帶動社會有效投資,助推產業轉型升級

推動新城建項目落地,有利于擴大內需,有效釋放城市發展潛力,形成發展新動能。雖然新城建項目的界定及計算其投資規模和效益的方法不盡相同,但新城建項目確實可以帶來可觀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效益,有效帶動社會投資,為城市經濟發展增添動力。比如,南京市、廣州市、深圳市、濟南市等通過遴選新城建項目擴大了社會投資,形成社會有效投資,促進了當地經濟發展。新城建緊抓數字經濟浪潮、探索數字產業藍海,打造智能、綠色集約的現代化產業發展路徑,形成一定規模的新產業,并助力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比如,溫州市積極建設數安港,打造新城建數字產業新業態;佛山市打造智能家電產業集群,實現新城建助力家電產業發展;嘉興市推動建筑業綠色低碳發展,實現施工過程減少碳排放;深圳市混凝土模塊化建造模式助推建筑業減廢降損降能耗等。

(二)推動科技賦能管理,有效提升政府管理效能

推進現代信息技術與城市管理深度融合,是新時代應對城市安全風險挑戰、提高城市安全運行水平的必然選擇。依托CIM底座搭建數字平臺,精準、高效收集數據,降低企業和群眾辦事成本,避免城市重復建設,助力老城保護,為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建設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是讓城市規劃、建設、治理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數字化的重要手段。智能網聯汽車,實現車聯網與智能車的有機結合。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實現城市統籌協調、指揮調度、監測預警等信息化。智慧社區與數字家庭,以科技賦能推動治理理念創新、組建城市治理“神經元”。智能建造與新型建筑工業化,促進先進制造技術、信息技術、節能技術與建筑業融合發展。比如,杭州市依托“云共治”場景運用人工智能算法,讓城市治理問題識別效率提高56倍;溫州市打造龍港“宅地智管”應用,實現“無紙化”線上審批和監管;佛山市建設全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近400項政務服務事項實現“秒批秒辦”等。

(三)提升預警監測能力,保障城市運行安全

依托新城建物聯感知設備,及時感知、提早預警、高效協作,緊抓風險防控,保證城市運行安全。比如,杭州開發“云上坦途”道路智慧治理系統,問題發現和處置效率提升58%,運用“橋隧安全在線”,超重車通行數量環比下降80%;嘉興市浙里燃氣安全在線項目,節約鋼瓶折舊、檢修費、供應站投資等,降低瓶裝燃氣安全事故發生率;杭州通過智能巡檢等手段發現道路病害及環衛問題,處置效率提升了45%;佛山市環衛車輛智能管理平臺,自動對車輛每日的作業線路、頻次等作業要求進行全方位智能監控,大幅提高了道路作業達標率等。

(四)積極回應民生需求,提高群眾生活宜居度

新城建通過科技賦能,助力城市管理和好社區建設,聚焦城市停車難、養老托幼設施少、就醫遠掛號難、物業服務慢等與老百姓切身利益相關的急難愁盼問題。比如,杭州市依托“云共治”場景運用人工智能算法,提高城市治理問題識別和處置效率,城市管理類市民群眾投訴信訪量同比大幅下降,群眾滿意度明顯提高;南京市依托信息平臺,解決老百姓面臨的停車難、物業服務不到位等問題,拓展物業服務的內涵和外延,支持“物業+”新型服務業態發展;蘇州市以“智慧助醫”和“智慧助老”為切口,推動物業服務線上線下融合,探索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智慧助老”模式,實現傳統型養老和智能型養老有效結合等。

圖片

蘇州工業園區



新城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新城建工作推進取得了一定進展和成效,積累了諸多經驗,但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跨部門協調不暢,部門間壁壘依然存在

新城建工作領導小組統籌作用發揮不夠,經常出現職責邊界不清晰等問題,部門間的統籌協調機制仍需進一步暢通。數據安全和數據共享之間矛盾突出,數據匯集的目的在于應用,平臺運行產生的海量數據在采集、處理、傳輸、存儲、共享等過程中不可避免地面臨數據權屬問題,數據呈現多主體、權責界定難等特征,影響數據共享。新城建大部分信息化項目建設內容復雜,涉及住建、城管、自規、應急等多個業務單位,須協調多部門共同參與,在項目審批、財政評審、招投標階段,需要較長周期完成,影響項目的建設進度。

(二)頂層設計缺乏,法規標準建設滯后

新城建是一項龐雜的工作,既需要統一的頂層設計來明確各項重點任務之間的層級關系,又需要各類建設標準為工作開展提供指引。但目前上位法需要及時修訂完善。新城建是個新事物,當前試點工作中的一些創新舉措,在落實長效化實施過程中,受上位法現有條件約束,缺乏政策支持依據,一時難以突破。市場標準規范缺乏,特別是智慧化硬件產品和數字化應用產品,相對于傳統工程、建材等缺乏市場標準、質量體系和評價體系,易導致企業低價低質搶占市場,影響市場健康發展。

(三)資金來源渠道單一,投融資難題亟須破解

目前新城建試點工作的經費主要依賴政府財政支出,近年來受內外部環境影響,我國宏觀經濟運行面臨諸多挑戰,疊加減稅降費因素,政府財政收入增收壓力大,各級政府對新城建的增量投資受限。而新城建所依賴的5G、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更新速度快、迭代周期短,前期投入大、資金回籠慢,投資不確定性風險較大,盈利點不明確,導致市場主體參與度較低,社會資金參與的積極性不高。就目前的投入和產出來看,暫未找到豐富的應用場景來平衡前期的建設成本,導致社會資本普遍處于觀望態度,難以實現自造血的可持續發展。

(四)產業生態尚未形成,對產業升級帶動能力不強

推進新城建根本上要靠“政府搭臺、企業唱戲”,但新城建與城市空間發展結合不足,尚未發揮技術賦能的優勢,無法對高質量的城市建設提供有效的管控和指引,對產業的發展帶動能力仍不突出,產業生態有待進一步優化。目前新城建項目策劃、推介、包裝的能力和資源儲備還不夠充分,向新城建轉型尚未形成明晰的產業結構,缺乏足量頭部企業示范引領帶動產業鏈升級發展,急需以政府為主導、行業內聯動的標準引導和政策扶持,以企業為主體、以高校和科研單位為依托、科技與經濟一體化的技術研發轉換體系也亟待建立。

(五)自主創新引領不足,應用場景依然有限

自主創新動能不足,新城建相關技術與國外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另外,專業人才短缺,缺乏智能建造工匠和學科帶頭人;市場方面缺乏人工智能、物聯網、建筑信息模型等技術應用的職業技術人才;項目建設方面,普遍仍以傳統產業工人為主,對新技術應用接受度差。新技術應用場景有限,多數新型基礎設施只是作為傳統基礎設施運行管理的輔助手段,主要是作為政府加強行政管理、提升行政效率的手段,受各種因素的影響,相關數據、技術等要素資源市場化前景不明朗,尚未充分發揮技術賦能優勢,還未拓展更多的應用場景,市場化應用仍存在諸多障礙。

(六)評價考核機制缺位,工作推進無有效抓手

調研發現,試點城市中的大部分城市未出臺針對新城建工作的評價考核機制,既沒有考核的正向激勵,也缺乏考核的督促懲戒,難以對已開展的新城建相關工作的項目進度、質量、效果等進行量化評估和有效反饋。有的城市反映,由于時間跨度長,又缺乏評價考核機制,導致相關部門推進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不足,部門間的協作效率也難以獲得針對性的提高,一定程度影響工作進展。

圖片

長三角國際研發社區智能網聯汽車研創園



推進新城建工作的措施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

要進一步加強高位謀劃,統籌推進,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指揮調度,全面落實責任分工,形成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強力抓、相關部門合力抓的良好局面。同時,加大省級主管部門對試點城市的督促,發揮省級部門的指導協調作用,上下協同、有序推進試點任務落地落實。要完善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進一步厘清部門職責,完善對新城建工作任務中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的政策支持實施細則,強化各部門責任落實,加強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任務落地。

(二)構建數據共享機制

完善數據應用和共享機制,研究制定數據歸集的政策標準,建立CIM平臺基礎數據實時采集、更新運行機制;研究制定涉密信息共享使用制度規范,對涉密信息進行分級分類分層,明確使用范圍,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基礎上,推動數據資源在各部門各領域共享。構建數據要素市場基礎性機制,進一步健全數據安全、權利保護、交易流通、開放共享、安全認證等基礎制度,規范培育數據交易平臺和市場主體,強化數據資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

(三)大力拓寬資金渠道

發揮政府資金引導作用,統籌財政資金使用,可以統籌協調設定新城建試點工作專項資金,完善資金投入和使用管理制度,彌補地方財政投入不足的問題。地方層面要落實各級財政資金,通過先行撥付部分專項引導資金支持優質新城建項目落地。拓展市場化投融資方式,調動社會資本參與積極性。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通過專項債、政策性貸款、產業導入、特許經營、購買服務等方式拓寬資金渠道,引導并激勵民營企業和社會資本參與,推動形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多方參與、共建共贏的資金保障模式。

(四)完善相關法規標準

國家層面繼續出臺相關法規條例與標準體系,結合試點經驗,盡快出臺完善一體化數字住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等建設的法規條例與國家標準,為地方數字住建項目的建設、功能應用等指明方向,解決新城建工作的痛點堵點。鼓勵地方層面自主探索配套法規條例或標準規范,各地方及試點城市一方面需要在國家現有相關法規條例、政策與標準規范的基礎上完善地方新城建工作的法規政策標準體系,另一方面也需要根據自身實際和工作進展情況,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探索出臺具有針對性的政策與標準規范,系統規范推進當地新城建工作開展。

(五)探索建立評價考核等機制

加快建立并優化考核體系,探索完善新城建工作考核的閉環機制。建立工作評價制度體系,完善各地及試點城市新城建工作信息同步機制,及時匯總任務進展情況,積極向市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上級有關部門溝通匯報。建立新城建試點工作激勵機制,探索建立試點城市退出機制,健全評價考核全閉環管理等。


展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