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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0年山東省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示范儲備工作的通知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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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為扎實推進我省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示范建設,根據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要求,省廳將建立2020年山東省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示范儲備項目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儲備項目類型及條件 (一)綠色建筑發展類 1.綠色城市:按照綠色生態城區(城鎮)標準規劃建設的市(縣、區、鎮)。 2.綠色建筑標識項目:2019年度獲得運行標識的綠色建筑。 3.綠色智慧住區:符合《山東省綠色智慧住區示范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 (二)裝配式建筑發展類 1.裝配式建筑工程:符合《山東省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要求,單體工程裝配率不低于50%,并在2020年4月底前達到開工建設的條件。 2.鋼結構裝配式住宅試點工程:采用鋼結構建設的新建住宅,在2020年能夠開工建設。 (三)建筑能效提升類 1.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包含既有居住建筑、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2020年當年完成改造,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內容包括建筑圍護結構節能改造,鼓勵同步實施供熱系統改造,改造后達到《山東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技術導則》有關要求;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參照公共建筑“節約之星”遴選條件,改造后節能率達到20%以上。 2.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參照2019年同類示范條件。 (四)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產業基地 新建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生產企業,生產設備齊全、技術工藝先進,建筑垃圾年處理能力達到100萬噸以上,省級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示范市(縣、區)所在地的企業不再列入申報范圍。 二、有關要求 (一)做好項目儲備工作,是編制省級財政預算、制定資金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據。各地要高度重視,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儲備項目的篩選、報送工作。建筑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產業基地申報,請商當地城管部門確定。 (二)已獲得過省級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資金獎補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同一項目僅能申報一類示范,對工程類示范要明確建設單位、建筑面積等信息。對省財政直管縣(市)的項目,要予以注明。 (三)請于9月8日前將《2020年山東省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示范儲備項目表》紙質版(蓋公章)及電子版報省廳節能科技處。省廳將對各地上報項目進行篩選、匯總,建立示范儲備項目庫。 展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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