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 收藏本站

建設工程智能建造實施指南-合肥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            KAMISAMA        機器人視界     2025年06月08日 08:32 廣東

建設工程智能建造實施指南-合肥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            KAMISAMA        機器人視界     2025年06月08日 08:32 廣東

 二維碼 5

節選自《建設工程智能建造實施指南 》DB3401,標準全文見文末閱讀原文。如有意見,請于2025年7月5日前將《地方標準征求意見表》以郵寄或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至安徽建工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7.3 智能裝備

7.3.1 宜應用智能工程機械設備、智能測量設備、建筑機器人裝備和智能檢測監測設備等智能裝備替代人工執行重復性高、勞動強度大的任務,具體選用應符合附錄B規定。

7.3.2 宜根據項目特點,在各分部分項工程中選擇應用多種施工類、輔助類、平臺類建筑機器人。

7.3.3 智能裝備的使用環境應符合下列規定:

a)應綜合考慮防塵、防水、降噪等環境因素,采取有效的隔離或環境控制措施,并科學規劃作業區域,以確保智能裝備工作環境的可靠性和作業效率;

b)宜配套設置充電站、緊急停止裝置、安全防護欄等設施,保障智能裝備安全穩定運行;

c) 應制定智能裝備配套設施定期檢查與維保計劃,及時排除故障隱患,并對充電樁、防護裝置等開展周期性檢測。

7.3.4 智能裝備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a)智能塔吊、智能施工升降機、無人推土機、智能盾構機、智能運輸車、智能碾壓設備、空中造樓機等智能工程機械設備,應具備環境感知、智能分析、自主決策與精準控制等核心功能;

b)BIM放樣設備、實測實量設備、無人機設備等智能測量設備,應具備高精度定位、數據自動采集與分析、三維可視化等核心功能;

c)智能混凝土布料機、混凝土地面整平機器人、混凝土地面抹光機器人、地坪研磨機器人、地坪漆涂敷機器人、建筑抹灰機器人、智能噴涂機器人等建筑機器人裝備,應具備數據采集、人機協同、自然交互、自主移動與學習等核心功能;

d)裂縫監測儀、環境監測設備、振動監測設備等具備實時數據采集、無線傳輸、云平臺處理、智能分析與預警功能的智能檢測設備,應滿足施工現場安全監控、環境監測、工程質量控制及施工機械管理的技術要求。

7.3.5 智能裝備施工管理與質量管理應建立智能裝備施工全過程質量跟蹤檔案,定期檢驗、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或進入下一道工序。

7.4 智能施工

7.4.1 地基基礎智能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a)應采用無人機傾斜攝影、激光掃描等技術,輔助地基與基礎工程測量、施工放樣、高程點自動提取、開挖回填量自動計算等工作;

b)應采用智能建造裝備及建筑機器人輔助測量放線、樁基施工、土方開挖、鋼筋加工等施工作業;

c)應采用智能監測設備對基坑和邊坡的自適應力、變形控制力、混凝土溫度、地下水位等進行監測,并進行實時分析、異常診斷和風險預警。

7.4.2 主體結構智能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a)應采用智能建造裝備及建筑機器人輔助測量放樣、構件吊裝、鋼筋綁扎、混凝土布料、混凝土收面、自動灌漿、鋼結構施工、砌體結構施工、木結構施工、木模板加工及安裝等施工作業;


圖片

b)應采用智能塔吊、智能施工電梯、智能運輸車、懸掛式布料機、水平運輸設備、隔音降噪裝置、物聯感知與通信設備、建筑機器人、設備控制與監測平臺等施工裝備,進行主體結構施工作業;

c)應采用實測實量機器人、智能回彈儀等智能檢測工具,對主體結構工程進行質量檢測,自動化數據收集、分析、預警、流轉、歸檔;

d)應采用智能安全監測設備進行監測高支模、腳手架、卸料平臺、大體積混凝土、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混凝土泵送設備、混凝土布料機、振搗設備等施工作業,實時采集運行數據;

e)應采用智能安全繩等自動感應裝備及系統,輔助高空作業人員施工作業;

f)應采用智能布料機、自動振搗設備及BIM協同澆筑系統,實現混凝土澆筑的自動化與智能化控制;

g)應采用機械化、自動化、智能化的安裝裝備及管理系統,實現預制構件安裝作業的智能化施工;

h)應采用智能化灌漿裝備及管理平臺,自動化完成預制構件灌漿套筒連接和灌漿質量檢測;   

i)應綜合利用三維激光掃描、BIM模型等技術進行鋼結構預安裝分析,并在構件安裝過程中實時監測和控制施工形變;

j)應利用BIM技術對砌塊、圈梁、構造柱、導墻、頂磚、門窗洞口及過梁等二次結構進行排布檢查與優化設計;

k)應采用移動式智能化砌筑裝備輔助施工作業;

l)應采用智能扭矩扳手等智能工具,精確控制木結構施工中的扭矩、角度及轉速;

m)應采用BIM技術對木模板進行深化設計與排版,經優化后采用智能設備自動加工。

7.4.3 圍護結構智能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a)應采用BIM等數字技術進行深化設計、碰撞檢查、排版、材料下料以及施工模擬等工作;

b)應采用智能建造裝備和建筑機器人,實現測量放線、材料搬運、砌筑、抹灰、鋪磚等工藝自動化,并完成預制構件智能吊裝與高空外墻智能化施工;

c)應采用實測實量機器人等工具檢測圍護結構工程實體質量。

7.4.4 機電工程智能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a)應運用BIM等數字技術系統性地開展施工圖深化工作,包括管線的綜合深化與碰撞檢查、預留預埋的精準設計、裝配式支吊架的科學選型、結構的安全計算復核以及施工全過程的動態模擬;

b)應采用裝配式、模塊化建造技術,系統實施設備機房模塊化建造、標準層機電預制裝配施工及豎井管道系統模塊化安裝等工業化建造作業;  

c)應采用智能建造裝備與建筑機器人自動化完成管線焊接、設備安裝等施工工序;

d)應采用智能檢測設備對機電工程實體質量進行檢測,監測照度、風量、風壓、風速等關鍵參數;

e)應采用風管巡檢清掃機器人和管道在線監測系統,進行機電工程施工質量的智能巡檢與監測。

7.4.5 裝飾裝修工程智能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a)應采用BIM、AI等數字技術,實現方案深化、碰撞檢查、裝飾排版、施工模擬及材料下料等工作的智能化應用;

b)應采用裝配式裝修部品集成技術,對衛浴系統、廚房系統、架空樓面系統、隔墻墻面系統、吊頂系統及設備管線系統進行標準化模塊集成;

c)應采用建筑機器人技術,完成測量放樣、抹灰、鋪貼、地坪打磨、噴漆、膩子涂敷及乳膠漆噴涂等施工工序;

d)應采用智能檢測工具自動檢測裝飾裝修工程實體質量,實現數據自動收集、分析與預警;

e)應采用BIM、VR、AR等數字技術,通過三維可視化展示輔助項目裝飾裝修效果的驗收工作。

收錄于智能建造 標準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閱讀原文
閱讀 113


展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