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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組織申報省級第三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產業基地和示范項目暨住房城鄉建設部第二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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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省級第三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產業基地和示范項目暨住房城鄉建設部第二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的通知(第857號)


晉建科函〔2019〕857號


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根據《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辦法><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晉建科字〔2017〕221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第二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的通知》(建辦標函〔2019〕585號),經研究,決定開展省級第三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產業基地和示范項目暨住房城鄉建設部第二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級示范


申報主體按照晉建科字〔2017〕221號(在zjt.shanxi.gov.cn下載)規定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程序等要求,準備有關材料,報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中,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由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市政府同意后作為申報主體。


二、國家級示范


申報主體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三五”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辦法><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建科〔2017〕7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第二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產業基地的通知》(建辦標函〔2019〕585號)(在www.mohurd.gov.cn下載)規定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程序等要求,準備有關材料,報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中,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由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市政府同意后作為申報主體。


三、申報及評審要求


1、申報主體要嚴格按照有關文件要求填報,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印證材料及相應證件復印件一并裝訂)報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2、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文件規定的申報條件、評審內容和要求,對省級和國家級示范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初審合格后于2019年11月4日前將上報文件和申報材料報我廳,逾期不予受理。


3、我廳將按照要求組織專家審查,符合省級示范要求的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公示、公告;符合省級示范(第一批、第二批可直接申報國家級示范)要求并符合國家級示范要求的,我廳將擇優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推薦(示范城市2個以內,園區類產業基地1個以內,企業類產業基地6個以內)。


聯 系 人:廳建筑節能與科技處   張馬斌  

聯系電話:0351-358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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