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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貴州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比例將達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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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近日從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根據貴州省發布的《加快綠色建筑發展的十條措施》,自2020年1月1日起,6個地級市市域、3個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城市規劃區和貴安新區直管區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2020年底貴州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以上。

  為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貴州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據《貴州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文件和國家政策文件要求,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組織制定了《加快綠色建筑發展的十條措施》。

  措施中提出,推動綠色建筑量質齊升。自2020年1月1日起,6個地級市市域、3個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城市規劃區和貴安新區直管區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全省城市規劃區內政府投資公共建筑和社會投資大型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應按照綠色建筑星級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

  2020年底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以上;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鼓勵鄉、村新建建筑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和建造。

  推動星級綠色建筑區域化發展。以全面實施綠色建筑為重點,促進城市區域基礎設施和小區配套設施綠色化;鼓勵各地在城市規劃的新區、城市重要功能區、開發區、工業園區、舊城更新改造區開展綠色生態城區、綠色生態小區示范建設。

  新建綠色生態城區、綠色生態小區、計容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住宅小區中按照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進行設計和建設的比例不低于50%;鼓勵社會資本投資主體建設綠色生態小區。

  加強控制性指標源頭管理。建立綠色建筑等級、裝配式建筑、海綿城市、可再生能源應用形式及范圍、非傳統水源利用形式(含建筑中水利用)等綠色建設指標體系源頭管理制度。

  規范實施階段建設程序。依法實施施工圖設計文件綠色建筑審查制度,2019年10月1日起,經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按照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基本級技術要求審查合格的項目,納入綠色建筑建設量統計。

  加強綠色建筑運行管理。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鼓勵具備條件的項目實施綠色化改造。

  完善綠色建筑地方標準體系。在國家標準規范的基礎上,結合貴州省實際,組織制(修)訂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相關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圖集;建立和完善綠色建材產品地方標準和綠色建材應用工程建設地方標準體系。

  推廣綠色建筑先進適用技術。能源部門應當對城市規劃區內淺層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進行調查和區劃,具備資源利用條件的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應當采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鼓勵其他綠色建筑項目采用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鼓勵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技術融合發展,推動建筑信息模型技術在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應用。

  此外,貴州省將對綠色建筑發展加大綜合支持力度、強化督導考評、加強宣傳培訓。

  來源:天眼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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