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加強湖南省民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維碼
54
來源: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湘建科〔2019〕244號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加強我省民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推動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完成國家、省生態文明關于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考核指標任務,現就規范我省民用建筑節能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全面取消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備案事項。 二、設計單位和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嚴格按照《湖南省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湖南省綠色建筑工程設計要點(試行)》以及《湖南省綠色建筑工程技術審查要點(試行)》(湘建科函〔2019〕181號)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圖審。 三、施工單位應當依據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編制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專項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 四、監理單位要加強對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的監理,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相關材料等進行查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及時制止,并嚴格按照監理報告制度要求向相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報告。 五、建設單位應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對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信息進行公示(附件1: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信息公示表)。在組織民用建筑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時,應如實填寫《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技術措施實施情況表》(以下簡稱《實施情況表》,附件2),將《實施情況表》納入竣工驗收報告材料。城建檔案管理機構在簽收檔案資料時,應對竣工驗收報告中《實施情況表》是否完備進行查驗。 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要將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納入工程日常監管,對不符合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標準和要求 七、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機構應會同質量監督機構,加強對竣工驗收中有關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內容的監督,并依照《實施情況表》,結合日常監管情況,對相關內容進行抽查核實。 八、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嚴格履行各自職能職責,充分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的監督方式,強化過程監管,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對于違反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法律規定以及工程強制性標準的,其相關責任主體納入省建筑市場不良信息,認定“建筑市場違法違規不良行為”,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本通知自2020年1月8日起施行,至2025年1月7日止。 附件下載: 附件1 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公示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2月23日 的,應當責令相關責任主體單位進行整改,并依法依規作出相應處理。 展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