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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快推進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及落實工作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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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冀建節科函〔2020〕8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雄安新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 當前,全省各地綠色建筑專項規劃普遍存在重視程度不夠、編制進程不快以及編制經費無保障等問題。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現就做好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及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及落實工作 去年10月以來,我省開展了新建建筑綠色建筑標準執行情況的評估工作。從評估結果看,綠色建筑中還存在高星級綠色建筑占比不高、專項設計和審查深度不足、宣傳普及不夠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省政府主要領導作出重要批示。高質量編好綠色建筑專項規劃,是實現高水平普及綠色建筑的重要抓手。編制綠色建筑專項規劃,既是《條例》賦予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法定職責,也是履行綠色建筑監管的基本依據。《條例》要求,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城鄉規劃等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綠色建筑專項規劃,并與城市、鎮總體規劃相銜接,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編制好綠色建筑專項規劃有利于厘清各地綠色建筑發展目標、明確技術路徑,提升整體建筑品質、促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及落實的重要性,切實抓出成效。 二、明確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要求 目前,各地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工作進度不平衡。已經完成編制的,組織專家論證并履行相關程序后實施;正在編制的,要加快編制進度;尚未啟動的,要盡快啟動編制工作。各市要加強對縣(市)編制工作的指導。 (一)做好編制工作。各地要按照《河北省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導則》(冀建節科〔2019〕4號)中的基本規定、編制方法和編制內容,落實成果及實施要求,合理確定綠色建筑的發展目標、發展定位、技術路線和規劃控制要求等,將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等相關內容納入專項規劃,并明確高星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的比例,確保專項規劃編制深度滿足工作要求。 要按照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河北省促進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宣傳貫徹工作方案》,將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相關內容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單位要依法予以公告,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其他方式征求專家意見。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組建專項規劃編制專班,做到國家、省級與當地專家相結合,既要保證規劃編制質量,又要避免盲目追求“高大上”,確保專項規劃編制接地氣,能落實。 (二)明確規劃期限。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的實施期限應與城市總體規劃等上位規劃相一致,涉及到的目標時間節點等相關內容要做好與上位規劃的銜接。因客觀原因暫時不能與上位規劃相銜接的,可先按照時間節點要求試行,待與上位規劃銜接后同步實施。 (三)加快編制進度。各地要根據時間節點要求,加快推進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盡早謀劃綠色建筑專項規劃落實。各設區市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要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各縣(市)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 (四)體現成果要求。專項規劃成果應包括文本、圖紙圖則、說明書、附件(如設計導則、技術指南)等。成果的表達應當清晰、準確、規范。實施過程中要嚴格落實文本和圖紙圖則中有關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等目標和指標要求。各地編制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十四五”發展規劃,應與綠色建筑專項規劃內容協調一致。 三、強化綠色建筑專項規劃落實工作 各地要按照《條例》要求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高質量高標準落實專項規劃要求。 (一)實施控制性指標源頭管理。要將綠色建筑專項規劃中確定的綠色建筑等級及布局要求、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比例等控制性指標納入規劃條件;應當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或者掛牌公告中,明示該地塊綠色建筑等級、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控制性要求,并納入土地出讓合同,從源頭上推進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發展。 (二)強化工程設計源頭把控。設計單位要嚴格依照綠色建筑專項規劃中確定的綠色建筑等級、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控制性指標及相關標準進行設計,在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文件中編制綠色建筑設計說明或者專篇。要精心設計方案、精選建筑做法、優選建筑材料,確保設計意圖在項目實施中得到充分實現。 (三)嚴把施工和竣工驗收關。施工單位應當按照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通過的設計文件和相關標準進行施工。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是否按照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施工等實施監理。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時,應當查驗建筑項目是否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要求和相關標準規定,不符合的不得通過竣工驗收。 (四)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當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控制性要求,在開展咨詢、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購置以及招標活動時,向相關單位明示并組織實施,加強綠色建筑工程全過程質量管理。 四、加強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和落實保障工作 各地要采取有力保障措施,加快推進綠色建筑專項規劃編制和落實工作,進一步引導全省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自然資源、行政審批等有關部門,建立高效運行的工作機制,及時解決規劃編制和落實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以“雙隨機”方式開展監督檢查并進行通報。 (二)落實工作經費。各地要積極爭取同級財政部門的支持,將規劃編制經費納入同級年度財政預算,為規劃編制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三)搞好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媒體,多渠道、全方位宣傳編制和落實綠色建筑專項規劃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培訓工作,提高管理部門、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相關人員業務技術水平。 展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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