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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發布綠色裝配式建筑管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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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株洲日報

日前,株洲市住建、發改、財政等多部門聯合印發《株洲市綠色裝配式建筑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為解決綠色裝配式建筑發展中的瓶頸問題,給出科學規范的管理辦法及具體獎補措施。


“細則”出臺進一步擴大綠色裝配式建筑實施范圍。除《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7〕28 號)及《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推動我省裝配式建筑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湘建科〔2018〕216號)中規定的項目范圍外,株洲市中心城市老城區居民小區新建(改擴建)且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社會投資的商品房項目將要求實施裝配式技術建設,并達到《湖南省綠色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中裝配率要求。


“細則”對實施裝配式技術建設的項目給予相應獎勵,經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認定、采用綠色裝配式技術且裝配率大于 50%的項目,其項目總建筑面積的 3%不計入成交地塊容積率。對易地搬遷和農村危房改造中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的項目,按省、市規定予以獎勵。采用綠色裝配式技術且裝配率大于 50%的建筑,對計容建筑面積予以60元每平方米財政獎補。


“細則”自公布之日30日后實施,有效期5年。“細則”實施之日后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一律按照“細則”相關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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